A1.申请停留签证  VISA (短期)

  • Q1: 适合申请visa的人?  

    停留签证(Visitor Visa):系属短期签证,停留期限计有14天,30天,60天,90天,180天等5种种类,适合拟在台停留180天以下者申请。

    外交部中部办事处

    停留签证申请表
    签证规费
    外交部领事局QA

     

  • Q2: 何时需要将停留签证(VISA)换成居留签证(Resident Visa)?  

    持停留签证入境若就读期间超过六个月以上之外籍学生,请于入境后、停留签证到期前向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申请换发居留签证(Resident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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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3: 到哪里办理签证?  

    (1) 我不在台湾? 
    请洽询当地的台湾办事处。
    (2) 我在台湾?
    应依性质的不同向各承办单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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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4:办理停留签证(visa)我需要些文件?  

    (1) 效期6个月以上之护照
    (2) 签证申请表(请上领务局网页填写并下载打印具条码之申请表。另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亲自签名以确认申报内容属实。)
    (3) 申请表上必须黏贴两吋照片两张,照片必须是最近6个月以内所拍摄、背景为白色的彩色照;
    (4) 备妥与来台目的相关之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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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5:什么是电子签证?  

    电子签证系由中华民国驻外馆处核发,准许外籍人士入境中华民国(台湾)及在境内旅游的官方文件。电子签证是取代中华民国驻外馆处核发纸本签证的另一新选项。申请人将在填写必要个人基本资讯、刷卡付费(MasterCardVisa)及查核身分资格无虞后,取得电子签证。电子签证通过审查后,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签证核发系统将自动寄发签证许可通知至申请人指定之电邮信箱,申请人可利用该通知内含之网页连结下载/打印电子签证。内政部移民署国境事务大队证照查验人员将在申请人持凭该电子签证入境台湾时,根据系统萤幕上之电子签证核发纪录,查核/确认您的电子签证。我们强烈建议您将电子签证以纸本方式打印保存,以防任何系统的疏失。如同现行纸本签证持有人,入境机场/港口移民官员有权拒绝电子签证的持有人入境,并无须附告任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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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6:我可以申请电子签证吗?  

    下列国家的国民,符合必要条件,可申请电子签证:巴林、波士尼亚与赫塞哥维纳、布基纳法索、哥伦比亚、多米尼加联邦、厄瓜多尔、基里巴斯、科索沃、科威特、毛里求斯、蒙特内哥罗、阿曼、巴拿马、秘鲁、卡塔尔、沙特阿拉伯、所罗门群岛、土耳其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应邀来我国参加由中央政府机关主办、协办或赞助之国际会议、运动赛事、商展或其他活动亦同(北韩籍人士仅限来台参加运动赛事之队职员)
    透过主管机关交通部观光局指定旅行社依据「东南亚国家优质团客来台观光签证作业规范(观宏专案)」申请来台旅游之印度、印尼、越南、缅甸、柬埔寨及老挝团客适用电子签证。
    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尼泊尔、不丹及巴基斯坦等南亚6国及伊朗商务人士,经外贸协会驻当地机构之推荐者,得适用申请电子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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